高雄幼兒教育券 4歲即可領取

2011081010:52
 

高雄市政府幼兒教育券發放對象,從100學年度起,將向下延伸到4歲,每人每學期5000元;為照顧低收入戶,市府社會局將擴大全市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範圍,納進原高雄縣低收入戶,且擴大到第4類和18歲以下、仍讀國中以下的低收入子女,每人每月可領2200元。

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教育局提出的「高雄市政府辦理四歲幼兒教育券實施要點」,以及社會局提出的「高雄市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辦法」,確定兩項重要的照顧福利措施。

教育局長蔡清華說,高雄市的幼兒教育券原來是發放到5歲,現在中央要提供5歲幼兒教育券發放事宜,去年市長陳菊競選時允諾發放對象要向下延伸到4歲,教育局將從100學年度起開始發放。

100學年度第一學期今年9月間開始,全市4歲以上的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、托兒所,都有幼兒教育券可用,一學期5000元,整個學年1萬元。教育局估計有2萬2290人受惠。

社會局負責的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費,原來的高雄市有這項補助,原高雄縣沒有。社會局長張乃千說,現在原縣和市都平等,這次擴大扶助的對象,就包括原高雄縣的低收入子女。

張乃千表示,低收入子女生活扶助原本限第2類和第3類低收入戶可領,這次新訂的辦法擴大到第4類。

關於年齡限制,原來只限未滿15歲的低收入戶子女可領,今年起放寬15歲到未滿18歲、仍讀國中以下的對象,至於15歲到18歲讀高中的低收入戶子女,社會局另有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扶助。

一般15歲到未滿18歲的少年多是高中、高職生,但社會局查出有低收入戶子女為了家庭經濟,無法順利就學,大有18歲以下仍讀國中的人。

這次社會局放寬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,將增加695戶、約1900多名扶助對象。

【2011/08/10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